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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2
天津工伤纠纷中工伤认定的条件有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职工的人身伤亡必须发生在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在实践中,判断工伤事故是否是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需要判断工伤事故构成的三要素,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事故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事 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所引起的。
天津工伤纠纷中特殊的工伤认定有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遭受事故被认定为工伤;退休人员返聘到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工作过程中受到惊吓得精神病通常不认定为工伤;实习生发生意外认定为工伤;陪客户吃喝期间受伤原则上不认定为工伤,但要考虑企业的规章制度;因工作原因发生厮打视情况,因履行职责的属于工伤;串岗后发生工伤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违反交通法规受伤,劳动者主观过失仍属工伤,故意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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